• 005252362/2017-00105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02-23
  • 2017-02-23
郑州索菲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4亿片卫生用品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7223日-20173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索菲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郑州索菲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4亿片卫生用品建设项目

新密市岳村镇老庄门村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新密市岳村镇老庄门村乔坟沟组,占地面积14186m2(约21.3亩),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图1。项目租用岳村镇老庄门村的土地进行建设,根据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岳村镇国土资源所岳村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出具的土地证明,该宗土地性质为工业建设用地,对照岳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项目所用地块原为采矿用地,符合《岳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项目租赁协议见附件3,土地证明见附件4,岳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5。

经调查,本项目还未开工建设,现状为空地。

本项目东侧紧邻新密市金都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还未开工建设),东侧190m处为老庄门村青石岭组居民户(25户,90人);南侧紧邻乡村道路,隔路为农田,南侧160m处为老庄门村乔坟沟组居民户(30户,110人);西侧紧邻泷劲耐磨材料厂(正在建设);北侧紧邻荒沟

1.废水。本项目员工主要从附近招募,厂区不提供食宿。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计算,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产生总量为1.6m3/d(480m3/a),产生量较小,建设单位拟在办公楼附近建设1座30m3的化粪池用于处理职工生活污水,出水拟排入1座30m3的废水暂存池暂存,由附近村民采用罐车运走肥田。

2.废气。项目热熔胶使用过程受热挥发有机废气以VOCs计,VOCs产生量约为0.168t/a,产生速率为0.07kg/h,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次评价建议项目在生产车间热熔胶使用工段附近安装2台风量500m3/h的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处理。由于项目所用热熔胶无毒、无害,不刺激皮肤,为绿色胶黏剂,因此本次环评不对其影响进行预测经预测,项目无组织原木浆板粉碎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及周围敏感点处浓度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

3.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各种原料边角料量为36.6t/a,除尘器捕集的碎木浆粉量为10.06t/a,不合格产品产生量为680万片/a,以上3种生产固废均属于一般固废,评价建议在3#原料库内设置一座20m2的固废临时堆场,将衣裳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蛋托生产厂综合利用。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化粪池污泥产生量约为5.5t/a,定期由周围农户清掏后肥田。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条生产线、空压机、风机等设备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在80~90dB(A)之间,在采取加强车间隔声、对设备基座进行加固及安装基础减振、建设空压机房将空压机单独进行隔声处理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对项目东侧190m处老庄门村青石岭组(25户,90人)和南侧160m处老庄门村乔坟沟组(30户,110人)处的昼间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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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