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老年公寓(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1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老年公寓 | 郑州市老年公寓(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绿洲路以北、惠丰街以西 |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总占地面积41136.027m2,总建筑面积55615m2,其中改造面积17577m2,新建面积38038m2 | 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滤床除臭装置处理后,经风机引至介护型老年公寓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为15m),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要求。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一级强化处理+消毒”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经惠丰街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设备噪声在厂界四周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医疗废物与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脱水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采取两次网上公示、发放报告书简本、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200份,无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52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