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178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04-06
  • 2017-04-06
郑州福全弘宇机械有限公司年产铸件1万吨、机械配件1万件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46日-201741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福全弘宇机械有限公司

年产铸件1万吨、机械配件1万件建设项目

荥阳市广武镇水泉村七组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铸件1万吨、机械配件1万件建设项目;铸件工艺:外购原料(生铁)一熔炼—制模—制芯—浇注—打磨—成品;机械配件工艺:铸件—机加工—成品;主要设备:中频感应炉、压力机、车床、磨床、钻床等。

1、 废气:废气主要为电炉熔炼废气、砂处理线粉尘、抛丸粉尘等。

项目2台中频电炉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标准要求。

项目砂处理线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旋风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设置2台抛丸机,抛丸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1.72t/a。经预测四周厂界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完成后全厂防护距离为50m

2、 废水:项目营运期间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不设食堂,仅有职工生活污

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0.64m3/d,生活污水中洗漱等用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厂区绿化,旱厕粪便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作农肥,综合利用。

3、噪声:数控切割机、坡口机、压力机、抛丸机、磁力钻、焊接设备、打磨设备、喷铝设备、涂装工序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行车等噪声设备采用设置减振基础、置于室内,建筑隔声、设置风机房等降噪措施

项目高噪声设备中频电炉、砂处理线(振动落砂机、破碎机、离心再生机、混砂机、六角筛等)、造型机、抛丸机、空压机、风机、机加工设备(车床、磨床、铣床、钻床、台钻)等,所有设备均置于室内,并针对不同的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废砂、废炉渣经收集后外卖,铸铁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存储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送至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