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生态处。公示期为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4日。联系电话:0371-67189258,联系人:杨文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 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 |
1 | 年存栏9800头扩建生猪养殖项目 | 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 | 中牟县刁家乡水沱寨村西 |
猪舍、饲料库、办公室、粪便处理设施和沼气工程 | 1.废水 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沼气厌氧发酵系统处理,设有8200立方米沼液暂存池并由罐车运送于农田施肥,有可靠的消纳途径,不外排。 2.废气 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沼气夏季产生量123.83/d,除用作食堂外,余气通过火炬燃烧,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养殖场臭气通过厂区内外设置绿化带、饲料添加剂等措施后,对周边影响较小。电炉干化制病死猪处理废气由活性炭吸附,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猪叫、风机、水泵运行噪声等,经建筑隔声和减震及设置隔离地带等进行控制。 4.固废 人工干清粪,猪粪5652t/a、沼渣312t/a,无害化后用于肥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医疗废弃物集中收贮。病死猪经电炉干化制处理。
| 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场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