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荥阳市鑫通美机械厂 | 荥阳市鑫通美机械厂年产10000台(套)建筑机械建设项目 | 荥阳市乔楼镇蔡砦村 |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2050m2,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 | 1.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抽走肥田。 2.废气。项目切割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废气经“过滤棉+活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晾干废气经喷漆室配套的过滤棉+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项目金属废屑等边角料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做为农肥资源化利用;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漆桶属于危险固废,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噪声。通过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车间封闭、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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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