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远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樘木门项目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处。公示期为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 2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中远方木业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中远方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樘木门
| 登封市产业集聚区 | 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12060m2,建设木门生产线2条,规模为年产10万樘。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下料→码架→涂胶→方门→砂光→雕刻→贴皮→底漆→烘干→打磨→修色→面漆→烘干→成品。 | 废气:①本项目产生的木质粉尘颗粒物,经中央除尘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②本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起进入到UV光解+低温等离子体装置净化处理后经17m排气筒高空排放③打磨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干式粉尘回收柜(脉冲袋式除尘)净化处理后,直接排入车间内用来补风。 废水:本项目喷漆废水属间歇性排放,定期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汇入混合水池混合后经厂区总排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颖河。 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车间内,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础,经隔声、减振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木屑边角料、木质粉尘、木皮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滤芯、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胶桶和废油漆桶由原生产厂家回收;沾油抹布手套棉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采取一次现场公示、一次网上公示,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110份问卷,收回104份,无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