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397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08-22
  • 2017-08-22
郑州博都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拖拉机机械配件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822日-2017年82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博都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郑州博都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拖拉机机械配件建设项目

荥阳市城关乡五龙寨村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8000吨拖拉机配件建设项目;铸件工艺:原料—熔炼—毛坯—加工——成品;主要设备:中频感应炉、抛丸机、真空泵、车床、钻床等。

1、废水:项目营运期间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不设食堂,仅有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m3/d,生活污水中洗漱等用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旱厕粪便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作农肥,综合利用。

2、废气:

(1)熔炼废气与砂处理废气:项目设置3个熔炼车间,安装中频电炉5台,并配套建设3套砂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该车间砂处理粉尘一同采用1套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为8.7-9.9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标准要求。

(2)项目浇铸过程中真空泵抽出的废气先经袋式除尘器滤掉粉尘与炭黑,再进入水环真空泵(自带水汽分离),最终经活性炭装置进一步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污染物粉尘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抛丸粉尘:项目设置2台抛丸机,抛丸机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污染物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有中频电炉、砂处理、造型机、抛丸机、风机、机加工设备等,所有设备均置于室内,并针对不同的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对230m处的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原则进行处理。本项目废炉渣、熔炼钢渣经收集后外卖,铸件残次品、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废耐火材料作为普通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存储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送至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