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430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09-08
  • 2017-09-08
郑州市三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套搅拌站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98日-201791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市三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40套搅拌站建设项目

郑州市荥阳市豫龙镇郑上路北侧, 郑州市三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总投资2900万元,不新增用地,现有工程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荥阳市豫龙镇总体规划(2016-2030)》。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在现有项目厂区内新增2座喷漆房,将原刷漆工艺取消改为喷漆工艺,另外撤销游乐设备生产项目,厂内不再生产游乐设备。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号生产车间(内含2座喷漆房)、下料车间,主要设备包括喷漆设备等。项目新增职工23人,实行一班制,年工作时间300天,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

废气:喷漆房废气经“过滤棉+UV光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各噪声设备经采取隔声、减震基础、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其中邻郑上路一侧(南厂界)满足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下脚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漆和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液压油及其包装桶、废切削液及其包装桶、含油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采取两次公示、张贴公告、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200份,无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