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431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09-08
  • 2017-09-08
荥阳市鑫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铸件1万吨、机械配件1万件建设项目

 一、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模板: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98日-201791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荥阳市鑫鑫机械有限公司

荥阳市鑫鑫机械有限公司年产铸件1万吨、机械配件1万件建设项目

荥阳市乔楼镇沈洼村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铸件1万吨、机械配件1万件建设项目;铸件工艺:原料熔炼毛坯加工——成品;主要设备:中频感应炉、抛丸机、真空泵、车床、钻床等。

1、废水:中频炉循环水及水环式真空泵废水集中收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预处理后进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至索河。

2、废气:

1)熔炼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中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m3的要求。

2)砂处理粉尘经集气罩+除尘器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项目浇铸过程中真空泵抽出的废气终经活性炭装置进一步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污染物粉尘与有机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3)抛丸粉尘:抛丸机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污染物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有中频电炉、砂处理、抛丸机、风机、机加工设备等,所有设备均置于室内,并针对不同的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4固体废物: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原则进行处理。本项目废炉渣、熔炼钢渣经收集后外卖,铸件残次品、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存储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送至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