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郑州永兴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 年出栏5万头仔猪项目 | 登封市徐庄镇高坡村六组 |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 项目位于登封市徐庄镇高坡村六组,建设内容包括13座猪舍建设、生产管理用房的建设、食堂的建设及配套废水制沼气工程、沼液暂存池、猪粪堆肥厂,职工宿舍、厂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总占地39126m2(约58.7亩)。常年存栏母猪2972头,年存栏公猪68头,存栏仔猪6720头,年出栏仔猪5万头。 | 废水:项目废水采用1套容积为1000m3的USR厌氧反应罐工艺处理后,沼液暂存于沼液储存池,经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综合利用。经采取合理的措施处理后,废水实现资源化利用不排入地表水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1)恶臭:项目臭气主要来自猪舍、沼气工程、堆肥发酵区和沼液暂存池等区域,根据不同产生单元,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①猪舍:喷洒除臭剂,合理设计日粮、饲料添加EM等;②沼气工程和堆肥发酵区设置顶棚,喷洒除臭剂;③沼液暂存池喷洒除臭剂;④加强场区绿化。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厂界H2S小时浓度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H2S一次浓度≤0.01 mg/m3);界NH3小时浓度预测值占标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NH3一次浓度≤0.20mg/m3)。(2)食堂油烟废气:食堂烹饪过程中产生油烟的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限值(2.0mg/m3)的要求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只叫声、泵类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场区四周场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 [A]。 固废:猪粪便与沼渣一起发酵制成有机肥外售;项目产生的病死猪由项目自建的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处理;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疾病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员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方式处置后,均能做到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52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