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郑州豫能热电2×660MW燃煤供热机组再生水管线工程 | 郑州市中原区、高新区、荥阳市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位于郑州市秦岭路1号现有工程厂区内,终点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鲁庄村的新厂区。线路沿线需穿越西三环、西流湖、郑上路、中原西路、南水北调总干渠、西四环等主干道及水系,总长度约16.7km。 | 废气:项目施工期采取设置边界围挡、裸露地、弃土堆覆盖、持续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等措施。 废水:各施工段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使建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营地设置移动生态厕所,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针对管道沿线不同敏感点分布情况,采取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分时、分段进行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规范操作;在施工边界,特别是距离很近的居民区附近设置临时隔声屏障,以减少噪声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标。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卫生填埋;弃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 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200份,无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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