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496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09-28
  • 2017-09-28
河南逸祥卫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6亿片卫生用品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928日-2017101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河南逸祥卫生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逸祥卫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6亿片卫生用品项目

新密市岳村镇司家门村东坡寨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河南逸祥卫生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950万元建设年产11.6亿片卫生用品项目。生产工艺:湿巾生产工艺:原料外购(无纺布等)—折叠—加湿(配制溶液)—切割—分片—包装—成品;护理垫、成人纸尿片生产工艺:原料外购(木浆纸、卫生纸、无纺布等)—木浆纸粉碎—脱模—包覆—压花—切断—铺面层—折叠—切断—折叠—包装—成品;一次性马桶垫生产工艺原料外购(无纺布等)—切割—包装—成品等,主要生产设备为加湿折叠机、旋转式包装机、站盖机、粉碎机、胶机等。

1、废气:木浆纸粉碎及铺放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圆笼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熔胶和施胶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等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6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部分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清洗废水,一起进入任岗正兴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李家门河,最终汇入双洎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线、空压机、排风扇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项目周围敏感点处的噪声预测值也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器捕集的粉尘、不合格残次品以及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实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共对个人发放20份问卷,收回20份,无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