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497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09-28
  • 2017-09-28
鬼怒川橡塑(郑州)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汽车密封条系列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928日-2017年101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鬼怒川橡塑郑州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套汽车密封条系列生产项目

郑州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龙飞街以西、菊芳路以北鬼怒川橡塑(郑州)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7985万元,公司厂区总占地面积30370m2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进行建设。本项目建设生产厂房一座(含混炼胶冷藏室一间,局部二层办公区)及物料存放棚等生产辅助配套设施,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及公用动力设施用房均依托现有工程设施进行设置,本工程新增建筑面积6508m2。本项目实施后形成全厂50万套汽车密封条系列产品的年生产能力。

1.废气(1)橡胶挤出线(3条生产线)硫化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净化、碱喷淋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座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要求,硫化废气排气筒需加高至17m。

(2)G/R树脂挤出线及内水切挤出线中涂布、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各生产线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由2座17m高排气筒排放;

4重出橡胶挤出线(共2条)中表面喷涂及固化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2套玻璃纤维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由2座17m高排气筒排放;

2重出橡胶挤出生产线中表面喷涂1工位与喷涂2工位及固化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分别经2套玻璃纤维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由2座17m高排气筒排放;

各挤出线中涂布、表面喷涂及固化工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于车间内,车间采取全面通风措施。

2.废水本项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厂区总排口,然后与直接排至总排口的各挤出线排放的树脂、橡胶条降温冷却水及各设备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等清洁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高效设备,并采取消声、减振及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中树脂、橡胶废边角料及金属芯材打磨废屑外售由专业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少量的密封条残次品(树脂类无芯材产品)经粉碎处理返回生产线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市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危险废物中含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塔吸收废液、废润滑油等以及废化工原料桶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废活性炭由供应厂家定期回收再生,其余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本项目环评信息在经开区网站进行两次公示进行了报纸公示,随后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并发放问卷调查210份,收回200份公众反对本工程建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