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牟县官渡镇联创家具厂
年均生产100万件民用家具项目
中牟县官渡镇220国道二十里铺南400米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用中牟县官渡镇普新养殖场场地,建设厂房共23247.3m2,其中生产车间20651m2,办公用房2596.3m2。主要生产床、衣柜、餐椅、梳妆台和沙发等。生产工艺包括:开料、封边、排孔、涂装、包装、出库等。生产设备包括:电子锯、全自动封边机、雕刻机、精密锯、缝纫机、其他木工机器、涂装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均生产100万件家具。
废水:项目水帘柜废水经混凝气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近期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远期排入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贾鲁河。
废气:项目木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收尘机和水帘除尘柜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底漆房、面漆房喷漆和晾干废气分别经1套水帘+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涂胶废气与底漆房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室内,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加装消音器等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产生的漆渣底泥、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等危险废物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到的锯末粉尘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7 传真:6718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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