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518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评价
  • 2017-10-12
  • 2017-10-12
郑州映金车辆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台挂车车厢及配套零配件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71012日-2017101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映金车辆有限公司

郑州映金车辆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台挂车车厢及配套零配件建设项目

新密市曲梁镇五虎庙村

河南极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20,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新密市袁庄乡姜沟七组,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

 

废气:本项目生产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喷漆工段和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喷漆废气拟采用“干式漆雾处理箱+浓缩吸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拟采用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达标排放,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废水:项目营运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分为职工盥洗废水134.4m3/a和冲厕废水96m3/a。盥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收集于暂存池,定期清理,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噪声: 各噪声设备经采取隔声、减震基础、消声等措施后,四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废折流板、废过滤棉、漆雾捕集装置的废玻璃棉、废油漆桶、脉冲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边角料和切割废渣、过滤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清运、外卖或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固废有液压设备产生的废液压油、钻床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催化剂、喷枪冲洗废水,在场内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采取公示、发放报告书简本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210份问卷,收回200份,无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