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0519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影响,评价
  • 2017-10-12
  • 2017-10-12
郑州锦科服装展架有限公司年产展柜2500米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71012日-20171018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锦科服装展架有限公司

郑州锦科服装展架有限公司年产展柜2500米建设项目

新密市曲梁镇产业聚集区平安街F3幢东户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锦科服装展架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在新密市曲梁镇产业聚集区,购置郑州锦荣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建设年产展柜2500米项目,主要产品为服装展柜。主要生产设备有精密推台锯、雕刻机、冷压机、剪板机、折弯机、喷烘一体喷漆室等;主要工序有下料、订装、贴皮、喷漆、质检、包装等。

废气:项目木材下料、雕刻、造型、打磨以及金属件抛光工段产生的粉尘采用“中央集尘+袋式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喷漆、烘干废气经过滤棉+漆雾过滤箱+浓缩吸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以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楼顶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依托锦荣服装创业园已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的要求。

噪声: 各噪声设备经采取减振基础、车间隔声、消声等防治措施后,四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废木材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金属渣、废封边条、废木皮、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油漆桶、废胶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200份,无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