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7-01269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11-02
  • 2017-11-02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赵家寨煤矿西翼风井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1130日-201711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赵家寨煤矿西翼风井工程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东土桥村

中赟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赵家寨煤矿是河南省十五规划的大型重点项目之一,行政区划属新郑市辛店镇管辖。赵家寨矿井于2009年投产,设计生产能力3.0Mt/a,矿井采煤层为二1和二3,井田面积48.9613km2。赵家寨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目前有三个井筒,矿井开采标高为-325m,全井田共划分7个采区,目前开采采区为11、12采区。根据矿井采区接替计划,接替采区西翼14采区需新建西翼风井进行回风,同时为确保安全开采,地面需建设瓦斯抽采系统

本次西翼风井工程内容包括:西翼风井井筒、井底临时车场、回风石门,地面风井工业场地风道、通风机房、空压机房、10kv变电所、瓦斯抽采站等建设。项目总投资12256.30万元,工期15.9个月。

本次西翼风井工程属于赵家寨矿井的配套工程,建成后仅新增出风口,不会引起赵家寨煤矿井田面积、生产能力、开采工艺、采煤方法等发生改变。

(1)废气:通风机出风口煤尘总尘浓度≤2.8mg/m3,经预测,通风机出口粉尘最大地面落地浓度为0.02256mg/m3,占标率仅为2.507%,说明项目通风机排放的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根据设计瓦斯抽采浓度较高时,瓦斯采取综合利用措施,不外排;瓦斯抽采浓度较低时,由于瓦斯抽采站四周500m范围内没有村庄敏感点,且14采区服务年限短(7.3年),瓦斯浓度较低时直接排放对周围敏感点及区域气候的影响不大。

(2)废水:运营期西翼风井工业场地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m3/d,由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风井场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本次评价要求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隔声罩、封闭风道等此外,厂界设围墙隔声,厂区加强绿化降噪,经预测,该场地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kg/d,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运至辛店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5)地表沉陷:经预测,14采区沉陷范围面积2.83km2,下沉值为0.016.851m。设专人定期对沉陷区进行观测,对于开采引起的农田下沉等,采取给予当地农民补偿费,由农民自行复垦的方式治理;对于井田范围内的道路,赵家寨煤矿采取定期巡查、随沉随填、及时维修的方式;西土桥遗址位于14采区14204工作面,采煤前须征得文物主管部门同意;14采区沉陷范围内西土桥村、马鞍垌村均需采取搬迁措施,东窑村需要大修,矿方将根据开采计划,相应实施村庄搬迁和维修工作。

(6)现有工程整改:依照最新环保要求,本次评价对赵家寨煤矿现有环保设施提出了整改措施。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52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审批办1005室(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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