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2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郑州供电公司 | 郑州嵩山至徐庄22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 本工程全部位于郑州市境内 | 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 新建线路:①原嵩慈II回18#至原嵩徐线57#塔位置附近新建线路,路径方案全长16.35千米,其中单回路部分0.85千米,双回路部分11.2千米,四回路部分4.3千米;②将原嵩徐线1#至18#段线路和原嵩慈II回22#至慈云变段线路跳通,跳通后形成嵩山至慈云II回线路,跳通段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0.15千米。新建段线路位于荥阳境内。改造线路:将原嵩徐线67#至徐庄变构架段导线更换为碳纤维导线,只更换单侧导线,杆塔保持不变,换线路径长7.9千米。换线段部分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境内。 | 主要环境影响: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废、噪声、电磁环境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物: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不会影响周围环境。 2.水污染物: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固废:施工利用附近民房,生活垃圾利用原有处理设施收集、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5.电磁环境:对于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架空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新建线路建成后,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其它建构筑物,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 采用两次公示、张贴公示信息,无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