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1月24日-2018年1月3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利仁热力有限公司 | 河南利仁热力有限公司水煤浆集中供热工程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工业蒸汽管网10km、采暖热水管网30km、2台20t/h、2台50t/h水煤浆蒸汽锅炉、7台58MW/h水煤浆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工程。 | 1)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的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颗粒物经采取电袋除尘加湿电除尘器的处理措施后,外排浓度能够满足10mg/m3排放限值的要求;SO2经采取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法的治理措施后,外排浓度能够满足35mg/m3排放限值的要求;NOx经采取SCR脱硝的治理措施后,外排浓度能够满足30mg/m3排放限值的要求。 3)废水。主要有热水锅炉排污废水、软水车间钠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脱硫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热水锅炉排污废水、软水车间钠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均作为清净下水直接外排;脱硫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之后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4)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剂、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职工生活垃圾。各地块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废催化剂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作为生产空心砖、砌块砖的原料进行综合利用;各地块办公区设有垃圾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报告书简本;河南利仁热力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210份问卷,收回200份,无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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