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055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8-02-26
  • 2018-02-26
郑州颖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颖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000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

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科技路11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颖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科技路11号用于建设年产4000吨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占地面积590m2,建筑面积590m2。生产区包括原料库、混合车间、内包间、外包间、成品库、缓冲间、更衣室、包材库、化验室。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故不考虑。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除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部分外,还有10%呈无组织形式排放,产生量为0.41t/a,建议车间安装风量为4000m3/h的排气系统,经预测场界外最大落地点浓度为0.0026mg/m3(场界外258m处),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采取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粉尘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为COD350mg/LSS200mg/LNH3-N30mg/L。评价建议项目在厂内建设一座3m3的化粪池(按照水力停留时间48h计算),将生活污水在厂内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马寨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影响主要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源强约为 80dBA),评价建议项目将各高噪声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并安装减振基座,在设备安装时对主要噪声设置减震基础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降低噪声20[dB(A)]。经厂房基础减震和密闭隔音,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分别为0.6t/a0.6t/a2.7t/a,经企业收集后由集聚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企业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设置固定的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各种固体废物分类储存,且具有防雨、防渗、防起尘等功能。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