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078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8-04-26
  • 2018-04-26
中国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三环以南、经开第二十五大街以东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02m2,总建筑面积28744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厂房、再制造生产厂房、地下空间装备制造厂房、智能化生产制造厂房、智能化仓储中心厂房、盾构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研发制造厂房、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施工期:

废气: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的七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六个到位工作标准采取扬尘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废水经经施工场地简单沉淀后用于施工区作业面的洒水抑尘,无排外;施工生活污水设临时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填方使用。

运营期:

①废气:项目运营期切割下料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烟尘捕集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达标排放;喷丸粉尘通过重力沉降+滤芯除尘器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

热处理炉及喷烘房烘干工序均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提供热源,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各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燃烧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1限值要求。

涂装废气经水旋式漆雾净化装置+气水分离器+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不低于85%去除效率的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②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即喷漆废水和再制造清洗废水采用调节池+破乳+混凝沉淀+A/O+石英砂过滤工艺处理后满足设计指标要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分别经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在厂区总排口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由厂区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③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在严格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的基础上,经预测,四周厂界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分别设置一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和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报告书简本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110份问卷,收回108份,无反对意见

  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

公示时间:2018426日—2018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