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100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城乡建设,影响,评价
  • 2018-06-05
  • 2018-06-05
登封市恒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铸件及铸造管桩法兰、3.2万吨热卷管桩法兰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865日-201861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登封市恒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铸造锻压管桩法兰、3.2万吨热卷管桩法兰技改扩建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冶上村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登封市恒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冶上村建设年产2万吨铸造锻压管桩法兰、3.2万吨热卷管桩法兰技改扩建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改扩建项目建筑面积1000m2(全厂379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床焊接车间、热卷管桩法兰车间、铸件铸造车间、料库、铸造锻压管桩法兰车间、办公室等。

项目北侧为登封地方铁路运煤专用线,西侧和南侧紧邻登封新锦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东侧为农田,西南侧245m为冶上村。

 

废水改扩建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水为中频感应炉和电弧炉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定期更换的循环冷却水主要是含盐浓水,大部分蒸发,剩余部分用于省道237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改扩建前后劳动定员不变,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发生改变。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电弧炉和中频感应电炉运行时及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烟尘以及机械配件铸件浇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电弧炉产生的烟尘设2个集气罩和在机加工车间设移动式伞形集气罩收集废气进入1套耐高温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排气筒):颗粒物30mg/m3的要求。

中频感应炉产生的烟尘设4个移动式伞形集气罩由变频风机引入管道进入1套耐高温的脉冲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排气筒):颗粒物30mg/m3的要求。

浇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负压真空抽取,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制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建议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80mg/m3的要求。

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较少,主要为电弧炉、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该部分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介于70~80dB(A)之间,所有设备均置于室内,并针对不同的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高噪声源强可降至50~60dB(A)之间。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电弧炉产生的炉渣和废炉料用废渣粉碎机粉碎后回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烟尘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机械配件铸件生产落砂清理工序产生的旧砂收集暂存,经旧砂回收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属危险废物,设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的单位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52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