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168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影响,评价
  • 2018-07-10
  • 2018-07-10
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惠济花园口镇、金水科教园区和马寨新镇区综合管廊再生水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710-201871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惠济花园口镇、金水科教园区和马寨新镇区综合管廊再生水工程

郑州市惠济区、金水区、二七区

河南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依托地下综合管廊主体工程,进行再生水管道敷设工程,分别位于惠济花园口镇、金水科教园区、马寨新镇区三个片区,依托的主管廊总长度为14.874km,支管廊总长度2.123km,合计16.997km,其中:

1)惠济花园口镇地下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包括京水路(铁源路-滨河路)、迎宾东路(中州大道-滨河路),主管廊总长度约4.921km,支管廊总长度约0.786km

2)金水科教园区地下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包括兴达路(辅道东路-慧科环路)、杨金路(博学路-慧科环路)、渔场路(兴达路-鸿发路),主管廊总长度约6.690km,支管廊总长度约0.822km

3)马寨新镇区地下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包括椰风路(郑少高速辅道-萍湖路)、景中路(郑少高速辅道-萍湖路),主管廊总长度约3.263km,支管廊总长度约0.515km

本工程施工主要以在地下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内建设为主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影响。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扬尘和尾气。经采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限速行驶、施工区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后,能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废气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试压废水经主体工程排水沟和集水坑排向雨水管网排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管廊主体工程施工期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管道安装工程全部在地下综合管廊内部进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时,应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并设置限速牌,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钢筋及管件外包装等固废,均属于一般固废,应交由废品回收部门处置

 

 

听证告知:

电话:67189252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审批办1005室(450007


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