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170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8-07-10
  • 2018-07-10
  • 2018-07-10
河南郑州新密白寨35kV变电站升压110kV输变电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710日-2018716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郑州新密白寨35kV变电站升压110kV输变电工程

新密市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评价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新建110kV白寨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新密市白寨镇北700m的35kV白寨变电站处,在原址进行拆除新建。变电站为半户内站,围墙内占地面积3000m2。终期主变容量为3×50MVA,一期1×50MVA;110kV出线终期4回,一期新建2回。

(2)新建白寨变π接密县变-观音堂变110 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白寨110kV变电站,止于密县变-观音堂线路π接点(密县-观音堂110kV线路81号杆附近),形成至密县变1回、至观音堂变1回。新建线路全长约7.42km,其中电缆出线长度0.02km,双回架空输电线路7.1km,单回架空线路0.3km;110kV密音线改造工程,改造段线路路径全长5.3km,拆除原有线路,另行新建。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 号)以及《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14号)中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

2、水环境影响:①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水质构成污染。②生产废水:110kV白寨变电站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遇雨天蓄积的雨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站区可采用修筑简易沉淀池的方式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站内施工道路洒水抑尘。

3、声环境影响: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环境影响:①拆除主变压器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废旧电气设备、废旧杆塔及导线等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置。禁止乱丢乱放,污染环境。②新建变电站场平之前需对现场进行清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统一清运③本项目主要为弃方工程,拆除的废弃建筑物垃圾、变电站以及电缆沟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外运处理④电缆沟基础施工杆塔基础施工、原35kV白寨变拆除以及新建110kV白寨变电站场平及站内建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集中堆放,施工完成后统一清运;⑤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影响①施工便道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减少临时道路占地。

②工程杆塔、导线等施工材料和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应选择现有空地,以减少植被破坏。

③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④在初步设计期间,结合最新勘查资料,尽量减少塔基数量,同时尽量选择占地面积较小的塔基基础和塔型。⑤塔基及电缆施工开挖产生的土方尽量回填于周边征地范围内,电缆施工开挖时在两侧先安装临时挡板,避免开挖土方覆压周围农田植被。⑥塔基及电缆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⑦塔基及电缆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⑧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优选主变压器,严格控制主变噪声源强在65dB(A)以内。

3、废水:110kV白寨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仅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固废:110kV白寨变电站运行期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变电站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完成后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