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180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8-07-23
  • 2018-07-23
郑州鑫明木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家具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鑫明木业有限公司

郑州鑫明木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套家具项目

新密市产业集聚区坡刘路以西、工业大道以东、劳动街以北、高洼街以南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6000万元,占地面积88640.8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8万套家具

生产工艺流程:橱柜、衣柜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免漆板等)—开料—封边—排孔—试装—打包—成品;木门、挂墙板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多层板、中密度板等)开料—砂光—贴皮—压合—封边—造型—喷漆—打包—成品。

主要设备:电子锯、封边机、排钻、加工中心、喷漆房等

废气:

1、项目第一车间(木工车间)共设置4套中央除尘器,用于处理木工加工工段产生的粉尘;木工加工粉尘经设备自带集尘装置收集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筒排放。

2、项目第二车间(底漆车间)打磨房打磨废气经模块化打磨除尘柜(3套)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砂光打磨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UV底漆辊涂线打磨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第三车间(面漆车间)打磨房打磨废气经模块化打磨除尘柜(2套)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项目贴皮操作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冷压和热压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封边机和UV底漆封边设备胶槽上方设置集气罩,项目涂胶压合、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集气罩收集后,送至1套有机废气浓缩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项目底漆车间喷漆、流平、烘干废气1套有机废气浓缩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5、项目漆车间喷漆、流平、烘干废气1套有机废气浓缩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6项目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卫生防护区域:东厂界外77m、西厂界外5m、北厂界外82m,南厂界外不设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项目西侧工信大道现状污水管网,进入新密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

项目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厂界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固废:

边角废料、木屑、除尘器收集粉尘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化粪池污泥定期由农户清运肥田。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胶桶等加盖密闭暂存,由原厂家回收。定期更换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送至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采取两次网上公示、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205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00份,无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