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195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18-08-09
  • 2018-08-09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中牟110KV中牟变增容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89日-2018815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中牟110kV中牟变电站增容工程

郑州市中牟县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评价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中牟110kV中牟变电站增容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89日-2018815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郑州中牟110kV中牟变电站增容工程郑州市中牟县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评价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一期建设主变容量为2×63MVA,保持原有的3回出线不变,本期不新增出线。变电站半户内布置,围墙内占地面积3959m2,本次扩建在原站址东侧35kV配电装置区进行拆除重建,不新增占地。(2)①110kV中牟-雁鸣线路改造工程:改造线路路径全长为0.09km,其中站内新建单回电缆0.05km,站外单回架空线路更换导线0.04km;②110kV中牟-谢庄线路改造工程:改造线路路径全长为0.14km,其中站内新建单回电缆0.09km,站外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更换导线0.05km;③110kV中牟-潘庄线路改造工程:改造线路路径全长为0.16km,其中站内新建单回电缆0.11km,站外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更换导线0.05km。施工期: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78号)中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2、水环境影响:①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采用原中牟变电站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水质构成污染。②生产废水:中牟变电站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遇雨天蓄积的雨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站区可采用修筑简易沉淀池的方式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站内施工道路洒水抑尘。本工程站内电缆线路可与中牟变电站工程一起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生产废水产生。3、声环境影响: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4、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变电站内原有电气设备拆除、基础拆除等产生的废旧设备、建筑垃圾,线路更换的导线、地线等材料,以及变电站基础开挖、场地平整、电缆沟开挖产生的施工弃土弃渣等固体废物。①新建变电站场平之前需对现场进行清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统一清运;②电缆沟开挖、新建变电站场平及站内建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集中堆放,施工完成后统一清运;③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拆除的废旧电气设备及更换下来的导线、地线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5、生态影响:110kV中牟变电站增容工程在原有站址内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变电站施工均在站内进行,对站外生态无影响。变电站建成后,站内地面均作固化处理。本工程架空线路部分仅更换导线和地线,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无影响;电缆线路在原有变电站围墙内敷设,施工期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运行期:1、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2、噪声:优选主变压器,严格控制主变噪声源强在65dB(A)以内。3、废水:110kV中牟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仅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至站外的市政污水管网中。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5、固废:110kV中牟变电站运行期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变电站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完成后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7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7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一期建设主变容量为2×63MVA,保持原有的3回出线不变,本期不新增出线。变电站半户内布置,围墙内占地面积3959m2,本次扩建在原站址东侧35kV配电装置区进行拆除重建,不新增占地。(2)①110kV中牟-雁鸣线路改造工程:改造线路路径全长为0.09km,其中站内新建单回电缆0.05km,站外单回架空线路更换导线0.04km;②110kV中牟-谢庄线路改造工程:改造线路路径全长为0.14km,其中站内新建单回电缆0.09km,站外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更换导线0.05km;③110kV中牟-潘庄线路改造工程:改造线路路径全长为0.16km,其中站内新建单回电缆0.11km,站外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更换导线0.05km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78号)中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

2、水环境影响:①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采用原中牟变电站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水质构成污染②生产废水:中牟变电站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遇雨天蓄积的雨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站区可采用修筑简易沉淀池的方式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站内施工道路洒水抑尘。本工程站内电缆线路可与中牟变电站工程一起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变电站内原有电气设备拆除、基础拆除等产生的废旧设备、建筑垃圾,线路更换的导线、地线等材料,以及变电站基础开挖、场地平整、电缆沟开挖产生的施工弃土弃渣等固体废物。①新建变电站场平之前需对现场进行清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统一清运②电缆沟开挖新建变电站场平及站内建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集中堆放,施工完成后统一清运;③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拆除的废旧电气设备及更换下来的导线、地线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

5、生态影响:110kV中牟变电站增容工程在原有站址内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变电站施工均在站内进行,站外生态无影响。变电站建成后,站内地面均作固化处理

本工程架空线路部分仅更换导线和地线,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无影响;电缆线路在原有变电站围墙内敷设,施工期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优选主变压器,严格控制主变噪声源强在65dB(A)以内。

3、废水:110kV中牟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仅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至站外的市政污水管网中。

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固废:110kV中牟变电站运行期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变电站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完成后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7   传真:6718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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