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203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影响,评价
  • 2018-08-16
  • 2018-08-16
郑州市区安玻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816日-201882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区安玻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 

郑州市经济技术安玻区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评价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玻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安玻区经南四路与107国道辅道交叉口西北侧,半户内布置。本期更换1#、2#主变,主变容量由2×40MVA增至2×63MVA,本期无出线。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78号)中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

2、水环境影响:①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水质构成污染。②生产废水:安玻变电站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遇雨天蓄积的雨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站区可采用修筑简易沉淀池的方式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站内施工道路洒水抑尘。

3、声环境影响: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环境影响:①本工程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外运处理;②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④1#、2#主变更换后原有主变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备用

5、生态影响:安玻110kV变电站本期增容工程位于站内进行,不新征土地,变电站四周建有围墙,因此本次主变扩建工程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优选主变压器,严格控制主变噪声源强在65dB(A)以内。

3、废水:110kV安玻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仅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至站外的市政污水管网中。

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固废:110kV安玻变电站运行期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变电站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完成后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重大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