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郑州市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郑州市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郑州市G107辅道、机场高速、潮河、豫一路合围区域 |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 处理规模10万m3/d进行设计,分近、远期进行建设,近期建设内容为5.0万m3/d的污水处理规模,包括10.0万m3/d的土建工程及5.0万m3/d的设备安装,远期建设内容为5.0万m3/d的污水处理规模:主要为5.0万m3/d的设备安装 | 项目施工期扬尘须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各项防尘措施;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清运至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场地;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污水处理厂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排入粗格栅,参与全厂污水处理,随全厂废水一起达标排放;地下箱体和污泥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由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生活垃圾、栅渣和不溶性泥沙运往郑州市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定期更换的活性焦由再生厂家回收进行再生;污泥经脱水后送往双桥污泥处理厂进行堆肥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7 传真:67189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