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223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18-08-30
  • 2018-08-30
郑州中牟垃圾焚烧发电110KV送出工程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中牟垃圾焚烧发电110kV 送出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830日-201895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中牟垃圾焚烧发电110kV 送出工程

郑州市中牟县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评价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谢庄变~黑李变110kV线路Ⅱ回π接入东兴中牟垃圾热电厂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东兴中牟垃圾热电厂升压站,止于110kVⅡ谢黑线π接点,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1.92km,同塔双回架设,导线型号为2×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78号)中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

2、水环境影响:①生活污水:线路施工人员可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可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②生产废水:本工程线路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较少,一般采用商品砼或预拌混凝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线路施工工程量小,施工时间较为短暂,产生的噪声是暂时性的,工程结束时影响随之消除。

4、固废环境影响: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地方环卫部门指定的位置;②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少量弃土(塔基处表层土)于低洼处压实堆放。

5、生态影响:①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②在初步设计期间,结合最新勘查资料,优化线路的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③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开挖产生的土方尽量回填于项目征地范围内,避免开挖土方覆压周边绿化植被。④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线路运行噪声贡献值很小,环境噪声基本与背景噪声相同。

3、废水: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固废: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7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