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241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8-09-10
  • 2018-09-10
新郑枣林110kV输变电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910日-201891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郑枣林110kV输变电工程

郑州市新郑市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评价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新建枣林110kV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规划环东路与规划龙岗路交叉口西北角,东侧紧邻规划环东路,南侧距离规划龙岗路70m。变电站采用半户内布置,主变规模3×50MVA。110kV出线终期4回,本期2回,围墙内占地面积2660m2(2) 新建枣林变π接力牧~金岱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5.52km,其中架空线路5.45km(双回路架空路径长度4.1km,单回路架空路径长度1.15km,更换π接点单回路导线0.2km),双回路电缆线路0.07km。

1、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110kV架空线路正常运行时基本无噪声,仅在下雨或大雾时会产生连续性电磁性噪声,但其噪声以中低频为主,其源强较小,可以忽略不计,对环境背景噪声影响不大。本工程110kV电缆线路运行期间无噪声产生。

3、废水:110kV新郑枣林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变电站运行期间无生产性污水外排,站内废水主要来源于站内临时性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于生活污水站址附近因无污水管网,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固废:110kV新郑枣林变电站运行期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变电站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完成后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51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