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390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8-10-23
  • 2018-10-23
河南新巨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10 23 日-201810 2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河南新巨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新巨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西段北侧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新巨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生产,所在地块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工艺:原料—下料—机加工—焊接—除锈—组装—喷漆—烘干—成品。

1废水:项目营运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0m3/a1.6m3/d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暂存定期由周边村民清运肥田。

2废气:(1数控切割烟尘经槽下抽风收集后1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2)设置25个固定工位,用于焊接、磨光与气割工作,焊接、气割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2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6套移动烟粉尘净化器,用于收集处理不便于在固定工位处进行的少量焊接、磨光、气割工序产生的烟粉尘,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

(3)抛丸机产生的含尘废气经1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

4)调漆、喷漆工段采用1全封闭喷漆房配套1套“过滤纸盒+漆雾袋式过滤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由115m高排气筒外排。

5)流平、烘干在全封闭烘干房内完成,废气通过抽风系统引入“催化燃烧净化装置”直接进行燃烧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6)涂装工序活性炭脱附的有机废气引入“催化燃烧净化装置”直接进行燃烧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上述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与《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对于非甲烷总烃与二甲苯的排放限值建议。

7)项目食堂经油烟净化集气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604—2018)标准

3噪声:焊接设备、机加工等噪声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建筑隔声降噪措施,风机设置单独风机房、消声、减震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产生的废过滤纸盒、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固废钢材边角料、废焊条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51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