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747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8-11-27
  • 2018-11-27
重庆医药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中药标准化煎药中心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3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重庆医药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中药标准化煎药中心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四路68号院1号研发车间5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四路 68 号的大通工业园,占地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租赁标准化厂房面积1187.1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煎药区、包装区等;项目每天煎煮中药处方约320剂(每剂煎液量3000mL),年煎煮中药材160 吨(中药材不含朱砂、重金属矿料)。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主要有:十功能煎药机中药包装机软化水机组等;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柴胡等各类中药饮片;主要工艺包括:中药调配煎煮等。项目用水来自郑州市经济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电

运营期:

①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煎药过程中少量中药材挥发会产生异味、打粉粉尘、包装袋热压有机废气。异味、有机废气集气设施+一套废气处理设施(水雾 分离器+UV 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 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厂界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臭气二级标准。打粉粉尘产生量极少,在打粉间自然沉降,包装袋热压时间短,温度较低,产生有机废气较少,排气筒排气口处理后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二级标准

②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分别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水满足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最终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 理厂处理,经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贾鲁河。厂排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③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在严格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的基础上,经预测,四周厂界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分别设置一一般固废暂存间和一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