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759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8-12-06
  • 2018-12-06
郑州中煜新能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126日—2018年121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中煜新能源有限公司

再生资源利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现有厂区内建设再生资源利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拟淘汰现有间歇热解设备,采用连续热解设备,建设年处理1.8万吨废塑料生产线一条,年处理2万吨废轮胎生产线一条,预计生产热解油10720t/a,热解气5786 t/a,炭黑(热解炭)11910t/a,钢丝4000 t/a。主要设备有预处理设备、热解设备、贮罐、环保设施等。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

1、废气(1)有组织废气:热解燃烧烟气经“水喷淋降尘+碱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 40m烟囱排放,处理后颗料物、HCl、SO2和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及《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值;轮胎破碎废气、炭黑包装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别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安装吸风集气罩和油烟净化器,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2)无组织废气:采取生产车间密闭;热解油液下装车,控制流速,配备顶空置换设施;热解油储罐呼吸阀后设置集气管道,将非甲烷总烃引入热解气管道,进入热解炉燃烧处理。合理设计废塑料存料,定期喷洒植物除臭液。集水池、隔油池等高浓度水池加盖,集气后经引风机抽至热解炉燃烧系统作为助燃空气利用。采取措施后,厂界非甲烷总烃可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类别中周界外最高浓度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周界外最高浓度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全厂外排废水有生活污水与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以及新密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新密市造纸群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双洎河。工艺废水采用“隔油预处理+蒸发+高级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水回用于热解烟气处理系统补水使用,不外排。3、噪声:高噪声设备主要有风机、破碎机、发电机和泵类等,采取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回用、外售或交环卫部门处理。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100m2,分类暂存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5、卫生防护距离:北厂界外100m,西厂界外100m,南厂界外100m,东厂界外80m。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医院、学校、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通过2次网站公示、现场张贴公示、发送公众参与调查表份数、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形式,被调查对象无反对意见,支持本工程建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