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3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郑州旗道香食品有限公司 | 年产300吨复合调味汁、200吨复合调味液项目 | 新郑市梨河镇宋庄村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投资15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复合调味汁300吨、复合调味液200吨,用于食品调味 |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煮料工序会有异味产生。设置单独的煮料间,内设吸风支管对煮料废气进行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一套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煮料废气(异味)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在下风向厂界处臭气浓度低于2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故项目煮料工序产生的异味经处理后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经厂区拟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m3/d,处理工艺采用“A2/O法+絮凝沉淀+脱色法”)处理后,废水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的要求,且满足新郑市泽源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城关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由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郑市泽源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城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煮料、搅拌、灌装等工序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80dB(A)之间,通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集中收集后外售至饲料厂;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资源化利用;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由活性炭厂家定期更换并收回,不在厂区存放;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污泥干化池干化处理后及时清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
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51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郑州市环保局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