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9-00006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19-01-03
  • 2019-01-03
郑州市区雄关(南阳)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市区雄关(南阳)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区雄关(南阳)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评价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①110kVⅠ、Ⅱ佛秦线双π入雄关(南阳)变线路工程:线路起于Ⅰ、Ⅱ佛秦线π接点,止于220kV雄关(南阳)变,新建四回电缆线路路径全长2.1km。

②110kVⅠ、Ⅱ牛丁线双π入雄关(南阳)变线路工程:线路起于Ⅰ、Ⅱ牛丁线π接点,止于220kV雄关(南阳)变,新建四回电缆线路路径全长3.7km。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78号)中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

2、水环境影响:①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水质构成污染。②生产废水:本工程电缆线路施工所需混凝土较少,一般采用商品混凝土,无生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环境影响:①本工程电缆均利用已建电缆隧道敷设,产生的少量弃土弃渣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外运处理;②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影响:①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②在初步设计期间,结合最新勘查资料,优化电缆线路的设计,尽量减少临时施工占地。③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本工程运行期对声环境无影响。

3、废水:本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污水。

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固废: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51   传真:67189283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