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9-00016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9-01-07
  • 2019-01-07
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

双洎河新郑市区段,涉及新建路街道办、新华路街道办、城关乡、梨河镇、和庄镇、新村镇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663371.4万元,项目全长16.1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岸坡防护、堤防填筑、水污染防治、河道两岸拆迁,新建道路及附属工程、景观工程等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汽车废气等,可通过洒水除尘以及使用尾气达标的运输车辆等方式,控制大气污染物,做好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对河道清淤产生的底泥恶臭,环评要求选址合理的施工时间,原则上选择秋冬干旱季节进行施工,在距离敏感点较近处的河道尽量将施工安排在冬季日落之后3~5h,减轻恶臭对河道两岸的敏感点的影响。   

2)废水   

    评价要求项目清淤施工尽量选择秋冬干旱季节进行施工,采用导流+截流的方式进行,减轻清淤施工引起的水体扰动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废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与机械冲洗废水和基坑排水,各种废水的特性不同,产生量也不同,排放方式有差异,因此分别采取化粪池、沉淀池等方式处理,处理后首先回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除尘或绿化用水,其余可达标排放,预计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等,可通过优化施工厂区布置,使用低噪设备,禁止夜间施工,降低对居民点以及学校等的影响。预计通过采取措施后,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疏浚底泥经底泥晾晒场晾晒后,用于两岸微地形填筑及岸坡填筑;建筑垃圾少量可以用于施工道路的垫层填筑,其余外售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厂作为原料生产建筑石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箱,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对生活垃圾进行定点、集中收集,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废能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

运营期:

1)废水

本工程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新郑市泽源水务有限公司新郑市城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双洎河,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2)固废

工作人员等产生的食物垃圾(水果核、水果壳皮、餐余品)、食品袋、纸屑等,沿路分散设置有垃圾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就近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3)生态环境

本项目实施后,可明显增加河道内、护堤地、堤顶等绿化面积,配套建设的绿化美化工程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亲切怡人的休闲空间和绿化生态空间,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使河道成为真正的生态走廊,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较为有利。

采取两次公示、发放报告书简本、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共发放210份问卷,收回210份,无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51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政务服务中心4032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