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9年1月9日-2010年1月1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新郑吴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郑市 |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 变电站:站址位于郑州新郑市新村镇,郑新快速路以西1公里,万邓公路南60米。主变规划容量3×50兆伏安,采用半户内布置,总占地面积3964平方米。线路:110千伏规划出线4回,本期2回,即110千伏吴陈变向北出线π接110千伏Ⅰ陈胡线,线路路径长度为5.56千米。 | 1、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优选主变压器,严格控制主变噪声源强在65dB(A)以内。 3、废水: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仅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 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固废:变电站运行期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变电站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完成后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51 传真:6718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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