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主斜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主斜井技改项目 | 新密市来集镇王堂村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7351.8万元对现有采区进行技改,封闭现有主井工业场地,在现有副井工业场地内部北侧新建一座主斜井,副井及风机继续利用。主斜井用作矿井煤炭运输、大件设备及人员升降和矿井安全出口;副井担负矸石、材料和设备的提升,作为安全出口;采用主斜井、副立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的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通风方式为抽出式。技改工期16个月,技改后生产能力为0.3Mt/a,不新增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①施工期扬尘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要求进行治理;施工期掘进矸石填沟造地区周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查勘,填沟造地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②瓦斯泵站安装瓦斯浓度监测及报警系统,低浓度瓦斯抽放气体排空,高浓度瓦斯进行综合利用;③注浆站搅拌池封闭设置,安装洒水喷头洒水降尘,注浆站粉料罐顶部安装除尘装置;④技改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桧树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共设置1个储煤场,1个矸石临时周转场。储煤场位于主副井工业场地东北方向,采用全封闭式储煤场,矸石临时周转场设置在封闭式储煤场内,且在落料处设置洒水喷头1个,储煤场四周安装自动洒水喷头进行洒水降尘。 废水:①施工期废水经收集沉淀后洒水降尘;②运营期矿井水经现有主井工业场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和《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限值要求,部分综合利用,剩余部分达标排至磨洞王水库用于农灌;③生活污水经王堂村人工湿地处理后用于农灌。 噪声:主副井工业场地西边界安装隔声墙,噪声设备密闭设置,安装减振基础,项目噪声设备经降噪处理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①煤矸石临时堆存后定期清运用于矸石制砖。②生活垃圾运往市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