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复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三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三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 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三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 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东刘碑和告成镇石羊关至锁堂沟、王家门一带 | 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三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为资源整合提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矿山开采及石料破碎加工。该项目矿山由原登封市朝晖石料厂、登封市城镇石羊关石料厂、登封市告成镇关上长坡石料厂、登封市米位石灰石开采有限公司、登封市荣强石料厂、登封市建森石料厂、登封市殿正石料厂、登封市刘碑石料厂8家企业资源整合而成。整合后,主体变更为登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设计开采规模为100万t/a,矿山服务年限11年(含基建期0.7年),设计利用储量为1034.67万吨。 该项目石料破碎加工工程为利用现有郑州登电嵩恒建材有限公司石料破碎加工厂,位于登封市告成镇庙庄村,采用“除泥+筛土+二段破碎+二级筛分”加工工艺,设计加工规模为100万吨/年。 项目总占地46.39hm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323.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6.5%。 | 主要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生态破坏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应做到“八个百分百”要求;施工期挖掘土石方、建筑材料要覆棚遮盖,减少扬尘污染;运煤车辆要经轮胎冲洗并加盖遮挡物方可上路,运输道路定时洒水,减少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运营期针对矿山开采和石料加工,采取最严格的抑尘措施:采矿凿岩作业采用自带收尘钻机及湿法作业;挖掘过程中采用雾炮洒水车及时洒水;对于非当天开采作业区域以及存量矿石必须铺设防尘网;采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汽车进出矿区进行冲洗;对移动式破碎机给料口处,移动破碎机出料口与皮带运输机连接处,单独设雾炮洒水抑尘;采用的中深孔爆破工艺,采用水泡泥封孔,采用雾炮喷雾洒水降尘减少爆破粉尘;运输沿线扬尘防治措施;严禁超高运输,降低装载高度,保证装料高度不超过车厢边沿,并在装矿完毕后洒水增湿料而,最后加盖蓬布。针对石料破碎加工厂粉尘:给料口两侧围挡封闭延长(长于运矿车厢),上部增设喷雾洒水,进出口设自动卷帘门;对给料、破碎、筛分、运输皮带落料点、转角落料点等工艺产尘点,设脉冲袋式收尘器+雾化洒水喷头抑尘;在石料破碎加工厂四周厂界每隔5m布设雾化洒水喷头;设1辆洒水车对厂区定时洒水;厂内破碎、筛分等车间均为密闭式,各生产环节之间物料输送均采用密闭式皮带廊,成品储存均采用全密闭筒仓及储库;在石料破碎加工厂设置1套车辆冲洗设施。 废水:项目营运过程中各采区、运矿道路降尘洒水随空气蒸发,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处置设施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场地周边农地灌溉、肥田,不外排。各采区开采矿体位于侵蚀基准面以上,采场充水主要为大气降水。汛期,各采区采场山坡露天积水经各平台的排水沟向下汇至最低平台排水沟,经平台排水沟汇入采场出口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澄清后用于矿山抑尘洒水,不外排。石料破碎加工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暗渠,导流至厂区北部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厂内道路抑尘洒水,不外排。 固废:一、二、三采区露天采场山坡露天开采剥离表土、石料破碎加工厂产生矿石夹土堆存于1#排土场;四采区露天采场山坡露天开采剥离表土堆存于2#排土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音、密闭等措施,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要减速慢行,周围敏感点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生态保护:运营期,露天采场山坡露天部分实行边开采边恢复,将工作面剥离表土部分堆存于相邻较高工作面(覆土厚度750px),用于较高工作面进行生态恢复,多余部分表土堆存于排土场。服务期满后,拆除石料破碎加工厂内生产设施,对场地进行平整,覆土1250px,栽植灌木、撒播草籽,恢复为灌草地;对厂内生活办公楼予以保留,用作公用。 | 该项目环评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开展了一系列公众参与工作。第一次公示:郑州市政务服务网(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31日),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郑州市政务服务网(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3日)、东方今报登报公示(2019年3月23日、2019年3月29日)、在厂区附近村庄张贴公告(2019年3月20日~4月3日),建设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另外,在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公共网站发布了本项目环评报告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及结果。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当地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发展当地经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当地环境状况有积极作用。但公众同时也对项目的建设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建设单位予以全部接受,并出具了采纳承诺。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