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煤矿瓦斯(煤层气)发电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登封市京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金星煤矿瓦斯(煤层气)发电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星煤矿瓦斯(煤层气)发电利用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颍阳镇王堂村 | 登封市京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用地为原金星煤矿锅炉房,用地面积300m2。项目主要设备包括2×500kW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110m长瓦斯输送管道,项目总装机规模1MW,发电机组年运行5040h | 废气:项目设置2台500kW的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废气由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排放废气可满足《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Ⅴ阶段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2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排放。 噪声:项目运营期高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发电机组燃废气排放口分别安装消音器、瓦斯电站屋顶及内部安装吸声材料、瓦斯电站四周设置2m高实体围墙等措施,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机油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处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