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登封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接替采区) | 登封市大冶镇境内 | 登封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 | 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登封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铝土矿属于资源整合项目。2016年,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登封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铝矿石开采项目中首采区6号、15号露采系统和1号地采系统进行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并于2016年12月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本次评价主要针对该矿区内其他接替采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接替开采项目评价对象为1、2、3、4、5、7、8、9、10、11、13、14号等12个露采系统和3、4号2个地采系统。利用储量193.27万/t,服务年限18.9年,总投资3976.59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土壤、生态环境。 废气:(1)评价建议各露天采场应做到“八个百分百”要求:即①本项目露天采场及地采工业场地四周全部设置2米高的围挡,并在围挡上每隔2米设置一个雾化洒水喷头,评价要求作业前先洒水保证湿法作业;②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材料加盖抑尘网;表土单独剥离在表土堆场单独堆放,四周采用袋装土编织袋拦挡,顶部播撒草籽进行防护、作业区域采用抑尘网苫盖及定时洒水;③本项目在各采场均配备雾炮车,在采场基建剥离前及剥离过程中对工作面进行喷雾洒水保证100%湿法作业;④各采场出口处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部分采区共用)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⑤运矿道路全部硬化,配置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降尘;⑥要求文明装卸物料,运输物料的车辆应限速,不得超载,并采取加盖帆布篷遮盖、密闭措施;⑦各露天采场均在施工场地安装在线视频监控;⑧本项目选用先进的矿山机械,企业选择正规企业供油,保证油品及车辆尾气达标排放,符合“八个百分百”要求。(2)3号和4号地采区工业场地食堂配备净化效率9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废水:(1)生产废水主要是地采系统产生的矿井涌水,评价3号地采系统主井及4号地采系统主井附近分别设一个容积为300m3的沉淀池,矿井涌水经沉淀后,主要用于井下洒水降尘、运输道路洒水、车辆冲洗水及农田灌溉,不外排。汛期(90天)不能农灌时,少量矿井水外排,外排水质能够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表2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2直接排放限值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2)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洗漱废水一起经生活污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旱厕粪便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拉走施肥,不外排。(3)项目各露采场充水主要为大气降水,雨季采场山坡露天积水经各平台的排水沟向下汇入采场出口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澄清后用于矿山抑尘洒水,不外排。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露采区挖掘机、破碎锤、装载机和地采系统提升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过程,设计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采取安装消声器、隔声,提升机采取隔声,车辆限速禁鸣、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并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露天开采夜间不施工,预测露采区周边各敏感点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地采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另外,对运输车辆采取“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村庄等敏感点时限速慢行,禁止鸣喇叭”等措施后。同时路面应经常维护修补,运输车辆也应经常维修保养,维持良好的车况,由专人维护路面平整,最大限度的减轻对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 固体废物:各露天采场山坡露天部分实行边开采边恢复,先将最高工作面剥离表土堆放至表土临时堆场;其他工作面剥离表土部分堆存于相邻较高工作面(覆土厚度500px),用于较高工作面进行生态恢复。服务期满后,将表土临时堆场内的表土对采区工作面覆土,进行生态恢复。 根据本项目开采顺序,6号露采区产生的废石可首先回填至15号露采区南侧的民采坑5及15号露采凹陷坑,其他按开采开采顺序产生的废石可依次回填至15号露采凹陷坑,待该凹陷坑填满后,再依次回填至前期已开采过的6号、3号、5号、11、13、14号露采区形成的凹陷坑内。 生活垃圾产生量24.3t/a,经收集后定期运往大冶镇垃圾中转站处置,不外排。 土壤环境:结合本次土壤环境调查结果,类比现有工程分析,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后,认为本次采区接替开采项目各阶段周边农地及占地范围内各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生态保护及恢复:(1)本项目为资源整合项目,矿区内遗留民采坑有6处,评价要求对位于设计开采范围的3处民采坑采取平整临时覆土绿化,对边坡不能覆土区域采取抑尘网苫盖措施;对不在设计开采范围内的2处民采坑采取废石回填或削坡、设阶平整覆土绿化等永久性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对1处民采坑部分在设计范围内,采取场地平整临时覆土绿化,对边坡不能覆土区域采取抑尘网苫盖措施,不在设计范围内部分采取削坡,设阶平整覆土绿化等生态恢复治理措施。(2)营运期及服务期满生态恢复及补偿措施:露天采场边开采边治理,形成一个台阶治理一个台阶,未开采完但已剥离的采面应先采取覆盖抑尘网的措施,已开采完毕的台阶应开采结束后及时进行覆土、绿化,播撒草籽,边坡栽植攀岩植物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露采场、工业场地、矿区连接道路等各类场地建设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堆存在环评提出的表土临时堆场,并在四周采用袋装土编织袋拦挡,顶部播撒草籽进行防护、作业区域采用抑尘网苫盖及定时洒水。(3)各采区开采结束后,利用收集的表土,应对矿山露采坑、工业场地、连接道路及回填采坑进行生态恢复,恢复为林灌草,最终恢复面积40.80hm2。 | 2019年4月9日在登封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主要介绍了项目建设内容的基本情况、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等情况,还公布了建设单位电话等信息,便于公众反馈信息。 2019年6月3日,在登封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文公示;并分别于6月5日和6月12日在东方今报对项目信息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在大冶镇冶西村、周山村、雅山村、火石岭村、板河村分别进行现场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点为登封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有部分群众进行了查阅。公示期间,均没有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