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9-0070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19-08-06
  • 2019-08-06
  • 2019-08-06
  • 2019-08-12
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

关于拟批复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市公路管理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86--201981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公路管理局

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

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路线走向:设计桩号K29+112.793K66+236.030,全长37.123km,路线起点中牟县万滩镇十里店村南600m,终点与江山路交叉处。其中:K29+113(项目起点)~K35+139.2386.026km与在建的G107东移至四港联动大道连接线共线部分全部利用,实际建设里程31.097km。拟定项目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为33.5米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

总占地面积204.66hm2,其中永久占地187.41hm2,临时占地17.25hm2。按行政区划分,包括郑东新区15.65hm2,金水区32.31hm2,惠济区139.45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果园、淤背区、鱼塘、林地、建筑用地、道路用地等。路基填方245.48万立方米,路基挖方79.82万立方米,所需填方均为外购,项目填方量大,不设弃土场和弃渣场。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桥涵设计车辆荷载公路-级(新建),中桥4座,长208m;小桥3座,长64m,涵洞25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座,分离式立交7处(其中3处为利用既有桥孔,4处为新建),通道2道,平面交叉27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路段监控通信站1处。

工程计划于20196月底开工建设,20216底建成投入使用,建设工期为24个月。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影响;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是噪声、废水、固废、废气。

施工期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70dB(A),夜间55dB(A)),施工全线设置硬质围挡,加强施工管理,高噪声设备禁止入场,,夜间禁止打桩,并且根据运营期预测,需要对工程拆迁后的牛庄、斜村、宫庄三个村庄首排临路侧的住户房屋安装隔声屏障,安装面积约600m2

2、大气:拆迁工程、施工全线工程设置围挡,喷雾洒水降尘及时清运拆迁固废,运输车辆覆盖防尘网,道路修建每天定期洒水、施工围挡设置喷淋装置,材料堆场应设置实心围挡,并采用防尘网覆盖。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同时沥青路面摊铺过程中在开阔路面,易于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项目没有涉水桥墩,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采用泥浆池收集(位于花园口地表水二级保护区的转移出保护区进行沉淀处理);施工现场不设食宿,施工车辆等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中的洗漱废水就地泼洒、粪便废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当地村民清掏肥田,施工结束后化粪池就地掩埋,施工废水等不允许排入花园口地表应用水源保护区。

4、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拆迁建筑固废就地破碎填埋路基,剥离表土后期用于绿化复耕,

运营期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噪声:牛庄、斜村、宫庄由于路基较低,不适合安装隔声屏障,拟采用通风隔声窗,总面积720m2,共72万元。来潼寨、申庄、南月堤、靳家堤、化庄共5处村庄安装声屏障,总长度3330m,高度为2m,共1332万元。建议企业预留环保资金,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营期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增补措施。同时对于规划的住宅用地,后续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

2、废水:服务区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隔油池+多段多级A/O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处理后废水可用于服务区或道路沿线绿化带绿化,不外排水体。

3、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通过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各类服务设施生活区供热、供水、食堂采用清洁能源。

4、固废: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公路养护和维修过程中将产生一定数量的筑路材料,采用就地回用方式处理。

5、生态环境:施工期控制施工范围,禁止扩大施工工区,根据数量相等、质量相当耕田补耕田”“占林地补林地的原则,进行占地补偿,施工表土收集后暂存,用于后去绿化,施工期加强水土流失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6、环境风险:在花园口地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两侧设置警示牌、防撞护栏、减速带等装置,提醒过往车辆保护水源,保障行车安全,减少突发性危险事故发生。在穿越花园口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等特殊水体桥梁及路基实施桥面、路面径流收集路面径流化学危险品智能监测和控制系统,并设置专门的事故防范收集池,便于危险化学品和事故废水得到及时收集和控制,利于及时处理,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外设置一个1500m3的风险事故水池。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处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