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复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西流湖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西流湖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西流湖段 | 郑州市中原区 | 郑州市园林局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扩湖开挖920762m3、河道清淤70 万m3、河底淤泥生物基固化280000m2、淤泥外运12.8万m3、生态输水管线改迁1204m(管径DN2000)、建设拦水坝两座(中原路钢坝水景闸、郑上路溢流坝)及配套工程。占地242.654公顷。 | 施工期: 1.大气:主要有施工粉尘、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等,严格按照省、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要求,施工期积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工程不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也不设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①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不会对地表水水质构成污染。②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和基坑排水。可采用修筑沉淀池的方式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站内施工道路洒水抑尘。 3、噪声:敏感点附近设置隔声屏障,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①开工前对现场进行清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统一清运;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外运处理;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影响:①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植被恢复。②工程在施工期应当设置严格的施工活动范围,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③优化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 | 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后(委托日期为2019年01月15日)7个工作日内,于2019年01月16日—1月29日、04月29日—05月14日分别在网站、《郑州日报》及工程现场公示了本工程环评信息。征询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均未收到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处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