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河南特安职业培训学校新增工业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河南特安职业培训学校新增工业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特安职业培训学校新增工业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 | 郑州市经开区航海东路与经开第三大街交叉口天鑫大厦 | 河南特安职业培训学校 |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类和范围:新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二、项目内容:拟新增使用6台X射线探伤机,包括:XXH-2505型周向探伤机1台,XXG-2505型定向探伤机3台,XXQ-2505型定向探伤机2台,上述探伤机的额定管电压均为250kV,额定管电流均为5mA,均属于非医用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不新建探伤室,探伤实践考核借助郑州新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或郑州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X射线探伤室完成。 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 |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选择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探伤室开展实践考核,且该探伤室许可使用的探伤机的最大管电压及最大管电流不低于本项目探伤机;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 (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处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