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9-0079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19-10-10
  • 2019-10-10
郑州新郑中经110kV输变电工程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新郑中经110kV输变电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91010日-2019101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新郑中经110kV输变电工程

郑州市新郑市

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评价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180号)中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

2、水环境影响:①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水质构成污染。②生产废水:变电站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遇雨天蓄积的雨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站区可采用修筑简易沉淀池的方式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站内施工道路洒水抑尘。

3、声环境影响: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

4、固废环境影响:①新建变电站场平之前需对现场进行清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统一清运;②本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外运处理;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集中堆放,施工完成后统一清运;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影响:①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②在初步设计期间,结合最新勘查资料,优化变电站以及电缆线路的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③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开挖产生的土方尽量回填于项目征地范围内,避免开挖土方覆压周边绿化植被。④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周边电磁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2、噪声:优选主变压器,采用低噪声主变。

3、废水: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人值守,仅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4、大气: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固废:变电站运行期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变电站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完成后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建设单位在网站和报纸进行了本工程环境信息公示,并在本工程调查范围内采用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务中心办事大厅(450007)

联系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6758123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