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复新郑市中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郑市中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新郑市中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 | 新郑市解放路与莲花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郑市中医院解放路院区门诊医技楼五楼。 | 新郑市中医院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一、种类和范围:原许可种类范围不变。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郑市解放路与莲花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郑市中医院解放路院区。该院区现有一台美国GE公司生产的Optima IGS 330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额定管电压125kV,额定管电流1000mA,属于医用Ⅱ类射线装置,安装位置为门诊医技楼五楼介入科。 总投资:33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 (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处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