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9-0079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9-10-16
  • 2019-10-16
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3.3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

关于拟批复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3.3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3.3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016——2019102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3.3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

新郑市郭店镇轻工路北侧、合欢路东侧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利用现有焚烧车间,扩建1条3.3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装置,新建焚烧料仓、水处理间、空压机房等辅助用房;同时对原有1万吨/年焚烧线进行提标改造,新增SNCR脱销系统、湿电除尘器等设备。扩建后,2条焚烧线均采取“回转窑+余热锅炉+SNCR+急冷脱酸+干法除酸+布袋除尘+双湿法除酸+湿电除尘+烟气再热”工艺 ,总焚烧规模将达到4.3万吨/年。


    ①废气:焚烧烟气采取“SNCR+急冷脱酸+干法除酸+布袋除尘+双湿法除酸+湿电除尘+烟气再热”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根50m高的烟囱排放有机废气经“局部抽风+碱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净化”的复合工艺,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②废水:扩建工程焚烧车间洗涤塔废水、中和塔废水经三效蒸发器处理后同锅炉排污水、实验室废水混合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全部回用不排放。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RO制水反冲洗废水、处理达标的乳化液废水混合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华南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焚烧系统的鼓风机、辅助系统的空压机和引风机、配伍库的破碎机等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使工人可以在隔音消声性能好的操作间、控制室内工作;厂界外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④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炉渣、废耐火材料送至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飞灰经固化车间固化处理后,送至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其余的废滤袋、废活性炭、蒸发浓缩残渣、废包装物、过滤残渣、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实验室废液等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由转运车转运至焚烧车间进行焚烧处置;废RO膜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目前,公众参与中未收到相关意见。公众代表中绝大多数对此次公众调查是积极配合及支持的,对本项目是了解及支持的。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处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