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复郑州清大精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0万张医药膏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清大精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0万张医药膏贴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1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清大精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420万张医药膏贴项目 | 新郑市薛店镇中德产业园 |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165.2m2,总建筑面积为660.8m2,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运营期: ①废气:项目加药、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车间集气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封口工序共用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封口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2套集气罩收集,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与加药、搅拌工序共用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废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企业自建的隔油池(1座,2m3)隔油,沉淀池(1座,2m3)沉淀后与员工生活废水共同进入新郑市薛店镇中德产业园配备的60m3的化粪池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郑市薛店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④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医用胶布边角料、包装废弃物、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于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品、废水性油墨盒、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处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