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8-00342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8-10-17
  • 2018-10-17
郑州豫能热电2×660MW燃煤供热机组再生水管线工程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81017日-20181023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郑州豫能热电2×660MW燃煤供热机组再生水管线工程

郑州市中原区、高新区、荥阳市

河南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豫能热电2×660MW燃煤供热机组再生水管线工程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原名为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老厂址规划泵站引出,沿陇海铁路南侧绿化带向西敷设至站前大道,沿站前大道向南敷设至洛水路,沿洛水路(郑上路南辅道)向西穿越西四环后,沿文化中街向西敷设至须水河,沿须水河向南穿越南水北调总干渠后,沿玉祥路向南敷设至陇海西路,沿陇海西路北侧辅道向西敷设至绕城高速辅道,沿绕城高速辅道西侧规划市政廊道向南敷设至新厂址。建设DN800再生水管道,总长度17km,同时建设配套设施等,设计输水规模5.81t/d2420m3/h)。

工程管线沿线涉及区域内水体、高铁、地铁、隧道、现状道路、现状房屋设施、现状管线等重要基础设施,大部分采取顶管施工方式,局部节点采用明挖施工。管道两侧共16m的范围设置为施工区,施工区以围挡形式隔离。施工区内主要存放施工机械、物料、暂存开挖土方等。施工人员租住于建设西路、西四环附近社区、宾馆等地,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因工程位于郊区,城市道路发达,工程施工道路利用现有道路,不布置新的施工临时道路。

本工程为再生水管道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工序时段为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影响。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活动和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燃油产生的废气,经采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封闭运输、限速行驶、施工区暂存物料覆盖、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后,能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废气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施工现场设置移动生态厕所,粪便收集堆肥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由移动式施工机械冲洗设备经沉淀后重复利用,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附近道路喷洒、车辆冲洗、绿化灌溉和农田浇灌。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时,应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并设置限速牌,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南伍陈寨社区、谷家寨附近的工段在夜间应该禁止施工和物料运输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减低对敏感点的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开挖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土方开挖的弃土弃渣、顶管掏土、建筑垃圾等尽量回填利用,不能回用的应及时联系外运单位清运。生活垃圾应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固体废弃物经综合处理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本工程为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运营期维护人员均为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内部员工,不新增人员,无污染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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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