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年生产覆膜编织袋一亿条项目 | 登封市告成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厂院内 | 郑州和昌塑业有限公司 |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60万元,在登封市告成镇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厂院内租赁两座现有厂房建设年生产覆膜编织袋一亿条项目。项目总占地约10000m2。厂房面积共5201m2,建设内容主要为将租赁的厂房改造为生产车间3个。生产车间1#内布设原料区、破碎机、搅拌机、拉丝机、圆织机、覆膜机、边角料处理机、办公区;生产车间2#布设为半成品区;生产车间3#布设印字机、制袋机、打包机、成品区。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原材料为:再生聚丙烯、聚丙烯、聚乙烯、覆膜料、水性环保油墨等。生产工艺为:原料(外购)—搅拌—热熔—冷却—切割—拉伸—编织—覆膜—印刷—切割—制袋—成品。主要设备为:拉丝机、破碎机、圆织机、覆膜机、印字机、空压机、制袋机、打包机、输送机、边角料处理机、螺旋上料机、搅拌机、割丝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搅拌、破碎粉尘 不同拉力、不同颜色的原料聚丙烯在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拉丝机冷却挤出工序会产生废料,废料经破碎机破碎之后可作为原料再次利用,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在搅拌机及破碎机上料口进行三面围挡加顶,进口设软皮帘,顶部设集气罩,将上述搅拌、破碎收集的废气经引风总管道排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最后经一根21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以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②热熔、重熔、覆膜、印字以及危废暂存间暂存等产生的有机废气 在拉丝机热熔部位、边角料处理机重熔部位、覆膜机上编织袋覆膜部位、印字机印字部位进行密闭并设置集气罩,在危废暂存间上方设置抽风管道引出,将上述收集后的非甲烷总烃经过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 21m 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文)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80mg/m3)、《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0kg/h)。 ③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未收集的粉尘和非甲烷总烃。评价要求加强生产管理,避免物料洒落,除依法设立的通风口外,门窗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生产车间大门除进出人员和物料外,日常处于关闭状态,尽量减少物料逃逸现象。上述措施落实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mg/m3,颗粒物≤1.0mg/m3),且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 2 其他企业 2.0mg/m3的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永登铝业污水处理装置(AO工艺)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绿化、洒水抑尘。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圆织机、覆膜机、拉丝机、印字机、风机等,噪声源强为70-85dB(A)。各设备采取合理布设,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等相应的减振等降噪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边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4.固体废物: 营运期产生的危废主要包含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墨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机油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墨桶,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废主要包含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拉丝机产生的废料、检验产生的残次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等,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废料、残次品及边角料随时产生随时处理再作为原料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